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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州灵活人员注意,社保缴费有变化!

@锦州市民~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月缴费

2023年7月1日起,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方式由按年缴费调整为按月缴费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,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建统筹档次缴费标准为288.5元/月,统账结合档次缴费标准为403.9元/月。2023年下半年单建统筹档次缴费人员,首次缴费需同时缴纳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(90元/年)。为保障政策有效衔接,2023年9月30日前足额缴费人员职工医保待遇不受影响。征缴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。如有变化,另行通知。

参保缴费及待遇保障

1

首次参加职工医保或中断职工医保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,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(缴费到账当月为第1个月)。

2

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,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,足额补缴欠费后,断缴期间的医保待遇原则上按规定审核支付;选择不补缴欠费的,自足额缴费当月起享受医保待遇。

3

居民医保参保人要求以灵活就

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,原则上应在集中缴费期内停缴下一年度居民医保保费,并在次年1月份办理居民医保转换参加职工医保手续。

缴费方式

锦州市2023年下半年不再使用银行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,请广大缴费人选择其他方式完成缴费,避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。

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、辽宁移动办税APP、辽事通APP、支付宝小程序、代征银行(金融机构)线下或线上及实体办税大厅等渠道缴纳保费。

业务咨询电话

税务部门:

市政务大厅税务窗口3089075;

古塔区税务3968101;

凌河区税务2862167;

太和区税务5171618;

高新区税务2116734 2116727;

开发区税务3599807;

黑山税务5523875;

北镇税务6620469;

凌海税务8197100 8197409;

义县税务7731072。

医保部门:

古塔区3230645、凌河区3989571、太和区3901040、松山新区3885520、滨海新区3588267、黑山县5739077、北镇市6630332、凌海市8188208、义县7787077。来源:锦州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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